關于推薦2016年四川省科技進步獎電子信息專業(yè)類獎勵項目的通知
各市(州)經濟和信息化委,省級有關協(xié)會、學會,有關單位:
根據(jù)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《關于做好2016年四川省科技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(川科獎〔2016〕03號)》要求,并按《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》、《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》規(guī)定,我委決定開展2016年四川省科技進步獎電子信息技術專業(yè)類獎勵項目推薦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 推薦條件
(一)按照《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》和《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》具體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(二)申報項目成果應用時間必須3年以上,即2013年5月30日前。
(三)申報項目必須是在四川省科學技術研究成果檔案館登記的科技成果。
二、推薦材料
(一)各項目申報單位確定一名管理員,登錄四川省科學技術廳網(wǎng)站(www.scst.gov.cn),進入四川省科技進步獎綜合業(yè)務管理平臺進行單位注冊。在注冊歸口部門欄,選擇省經信委,請聯(lián)系我委審核帳號。選擇市州科技局,請與市(州)科技局聯(lián)系審核帳號,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系統(tǒng)填寫推薦書。
(二)申報項目必須在申報單位進行項目公示一周,公示內容:項目名稱、推薦單位、項目簡介、主要完成單位及創(chuàng)新推廣貢獻、推廣應用情況、曾獲科技獎勵情況、主要知識產權證明目錄、主要完成人情況表。公示結果隨申報材料一并上報。
(三)申報單位5月30日前將項目的《四川省科技進步獎推薦書》及附件裝訂成冊,一式4份(原件1份)報送我委技術創(chuàng)新處,電子信息專業(yè)組日常工作由四川省技術創(chuàng)新服務中心負責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請各申報單位認真學習《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》,選報符合條件的獎勵項目類別,正確把握獎勵項目條件及要求。
(二)推薦項目截止時間:2016年5月30日下午6時。
(三)申報項目須于2016年5月30日前在四川省科技成果檔案館完成成果登記(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準,郵戳不清者,以收到日期為準)。2015年未評上獎的項目今年可繼續(xù)申報,但需對申報材料進行修改補充。
四、聯(lián)系方式
聯(lián)系人:張春霞 劉青
電 話:028-86265751 86267093
地 址:成都市人民東路66號 郵編:610013
附件: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于開展2016年度四川省科技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(川科獎〔2016〕03號)